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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腫瘤醫院建設項目 環評信息公示 一、設項目情況簡述 工程名稱:長春腫瘤醫院建設項目 工程內容及規模:長春腫瘤醫院為一家集預防、醫療、康復為一體的大型現代化腫瘤?漆t院。建設地點位于長春市高新區硅谷大街3777號,項目規劃總占地面積8476m2,規劃總建筑面積50000m2,項目建成后床位編制482張,工程總投資為50000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本項目利用原硅谷商務娛樂用樓裝修后使用,施工期環境影響主要為:施工粉塵、施工機械噪聲、固體廢物、施工廢水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營運期造成的環境影響主要為:住院和門診病人醫療廢水、檢驗廢水、洗衣房廢水、清潔廢水及鍋爐排水對地表水體的影響;鍋爐廢氣及食堂油煙對環境空氣的影響;醫療設備及鍋爐風機運行對聲環境產生的影響;醫療廢棄物及生活垃圾等固廢產生的影響,營運期各污染因素目前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可實現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醫療廢水和生活污水經擬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預處理標準。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后進長春市南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對納污水體——永春河、新凱河水質影響很小。 (2)廢氣 燃氣鍋爐煙氣污染物中煙塵、SO2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燃氣鍋爐標準要求。 醫院食堂油煙經(抽油煙機)重力凈化(除煙效率≥75%)后油煙濃度可達1.07mg/m3,滿足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2mg/m3。 污水處理站所排惡臭氣體采用封閉措施,在處理池投加除臭劑,滿足《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3標準要求,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3)噪聲 醫院建設項目采取了有效的減噪措施,可以使院界噪聲在現狀基礎上增量控制在0.1-0.4dB(A)之間,滿足標準要求。對區域聲環境影響很小。 (4)固廢 項目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均進行了妥善處理/處置。滿足環保要求。對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長春腫瘤醫院建設項目位于長春市高新區硅谷大街3777號,項目建設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所采取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廢水、噪聲達標排放,對外環境影響不大;其綜合效益較為顯著;周圍公眾對項目建設也較為支持。 擬建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對產生的污染物強化末端治理,只要嚴格按照“三同時”原則進行設計、施工和運行,落實報告書中各項目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新建項目在“三廢”達標排放,則在本評價區域范圍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論證,該項目選址合理,建設可行。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向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索取《長春腫瘤醫院建設項目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查閱(相關聯系方式附后),公眾若需索取相關補充信息,請于即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意見的范圍 項目的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征求意見主要事項 1、公眾對環境質量現狀的看法; 2、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的意見; 3、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態度; 4、公眾對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示方在地方報紙發布公示并提供報告簡本查閱,并發放公眾參與調查表,公眾咨詢可采用電話、郵件、信函等方式。個人或單位可以通過公眾參與調查表、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為本次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內。 九、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吉林省中德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長春市高新區硅谷大街3777號 郵編:130000 聯系人:李鐵葵 聯系電話:13019119990 環評機構: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聯系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266號 郵編:130000 聯系人:侯瑩 聯系電話:0431-851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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